余杭区农(渔)业行政执法大队概况
2000年1月18日在原法制科的基础上增挂余杭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牌子,2003年12月经区编委批准,局事业单位资源整合后正式组建独立核算的农业行政执法大队[2005年6月更名为杭州市余杭区农(渔)业行政执法大队],与植物检疫站合署办公,核定事业编制23人,现有在职人员15人。大队内设办公室、稽查中队、植检管理站。明确了大队的职能为农业局执法主体的职能,主要是全区境内农资(种子、农药、化肥)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、兽药等农业违法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,并对种畜禽、水产种苗、农机维修网点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稽查,集中行使检查处罚权。到目前为止,大队拥有固定资产38.3万元(不包括房产),配有执法车辆2辆、电脑15台,还有数码摄像机1台、数码照相机2只、数码录音机1只、便携式复印机1只、在执法硬件装备上能够及时处理各类违法、违规案件。
围绕“保护农民利益、保障农业安全”的宗旨,组织开展“绿剑”系列执法行动和“毒鼠强”专项整治活动,抓住关键环节和关键季节,加强质量抽检和源头监管,通过对种子、农药、肥料、兽药、饲料及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违法案件的大力查处,进一步保障农产品安全,维护广大农民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自2004年以来先后获得“杭州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先进集体”、“省农业执法先进集体”、“省植物检疫先进集体”、“省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”、余杭区“三农服务先进奖”和省农业行政执法绩效考核优胜单位等荣誉。办结的“擅自修改标签生产农药”等2起案件还获得了杭州市“十佳案卷”。调处的最大一起杭州大地农药有限公司污染事故,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近200万元,受到了领导和受损农户的一致好评。